社论:离寺庙很近,就不应离佛陀很远

时间 :2023-12-26 分类 :行业新闻
针对大陆网络近日传得沸沸扬扬的一篇《莆田人承包了中国90%的寺庙》网文,中国佛教协会已公开辟谣表示,这是2016年一篇旧文,数据引自网络、未经考证,作者早已道歉并删文,并呼吁相关自媒体停止转发,期望公众对此类抹黑中国宗教的谣言不信不传。

这篇旧文之所以在网络上再度被热炒,不仅源于一些自媒体账号刻意制造“爆款文章”,以吸引网民眼球;也在于这篇含有“莆田系”+“商业化”这两个关键词的文章戳中了公众“记忆犹新”的情绪:即人们对莆田商人承包医院敛财恶行的深恶痛绝,以及对宗教场所商业化的担忧。被敏感词绑架的公众立马成为谣言的“俘虏”和“二传手”。

毋庸讳言,在市场经济空前繁荣的今日之中国,“寺庙商业化”现象常常沉渣泛起。一些寺庙里,香越烧越粗,功德箱越摆越高,价钱也越来越贵,大年初一的头炷香被炒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人民币,打着寺庙或出家人的旗号,骗钱骗色之事也时有发生……。

在今年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中国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杨小波有一个题为《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刻不容缓》的发言,归纳了近年佛教道教商业化的10种表现:一是承包寺庙做生意;二是寺院搞成阔景区;三是滥造露天大像;四是撞头钟烧高香;五是放生形成产业链;六是拜佛网站敛钱财;七是景区乱摆功德箱;八是宗教名山“被上市”;九是菩萨冷清财神热;十是假僧假道坑骗人。

当然,反对寺庙商业化不等于禁止寺庙的一切与经济相关的活动。维持僧众日常生活需要、寺院建筑修缮和资产管理、正常的对外文化活动、僧才培养、向社会提供必要的慈善服务等,毕竟都离不开经济支撑。历史上,诸多寺庙都有山林田产,同时也普遍接受信众香客捐助。因此,合法合规和宗教本义的经济活动,比如举办佛事法会、开办禅修营、开展发物流通等寺庙“自养模式”值得探索和完善。

外界也应看到,中国宗教界有许许多多正能量活动被喧嚣的商业化话题掩盖。比如,寺庙宫观、释道和其他宗教界人士在抗震救灾中一直所扮演着积极角色。中国官媒2012年发文称,自汶川地震后的5年来,中国宗教界捐款多达30亿元,其中佛教界捐款约18.6亿元。此外,中国宗教在捐资助学,兴建救济院、养老院,教育培训等公益事业上也未缺席。

而对于将寺院变为牟利工具的商业化活动,比如一些寺庙采取商业投资建造、承包经营等行为,中国政府和佛教界也频频祭出重拳。2012年以来,中国国家宗教局等连续多次发文整顿寺庙道观商业化问题。2017年,中国12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》明确提出:“规范烧香、放生活动”“加强佛教道教团体和场所财务监督管理”等10条措施。2018年6月,中国佛教协会曾发出《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》倡议,被认为是中国佛教界再一次吹响“抵制商业化”号角。

一些寺院也认识到商业化的危害,陆续与“门票经济”划清界限。2011年3月,厦门南普陀寺取消门票抵制商业化的侵蚀;2013年5月,长沙麓山寺、玉泉寺等湖南29所寺院宣布主动取消门票;2013年12月,北京雍和宫开始实施免费赠香,为每位入寺信众发放环保短香。

因此,今天的中国,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基本原则和共识已经形成,即:宗教决不能受到商业利益的绑架和侵蚀,宗教场所必须“去商业化”。当信仰被物欲侵蚀,当净土被商业利益挤占,当众生平等变成金钱至上,这显然偏离了宗教劝人为善、帮助人们修身养性的初衷。这些年的经历也说明,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“去商业化”是一项长期工作,不可能令行禁止。需要耐心和韧性。需要官民合力,坚持“持久战”思维,坚持“打”“疏”结合方式方法,真正实现把“上帝的事归上帝,凯撒的事归凯撒”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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